醉酒男子坐轮椅逃离警察——包括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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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20 日,Künzelsau 一名酒鬼乘坐电动轮椅逃离警方追捕。

Ein alkoholisierter Mann flüchtete am 20.06.2025 in Künzelsau auf einem motorisierten Rollstuhl vor der Polizei.
2025 年 6 月 20 日,Künzelsau 一名酒鬼乘坐电动轮椅逃离警方追捕。

醉酒男子坐轮椅逃离警察——包括跌倒!

在Hohenlohekreis的Künzelsau,发生了一起离奇事件,一名48岁的男子在酒精的影响下,坐着电动轮椅逃离了警察巡逻队。警方介入后,该男子无视了几次停车信号,最终导致轮椅使用者和试图阻止他的警察遭到追捕并随后发生撞车事故。两人在逃跑时都受了轻伤,这进一步凸显了情况的荒谬。

当警察试图控制醉酒男子时,奇怪的追逐开始了。但受害者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在轮椅上加速,据信这使他无法安全驾驶,因为他的酒精浓度很高,呼气分析仪测试显示酒精浓度约为每千分之1.2。他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后来变成了一条人行道。随后,警察不得不下巡逻车,步行追捕该男子。

法律依据和后果

根据巴伐利亚最高法院的规定,电动轮椅被视为车辆。这意味着在酒精影响下使用它们属于刑事犯罪,因为它们属于《刑法》第 316 条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一个例子是,另一名男子在血液酒精浓度为1.25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轮椅驾车前往加油站,尽管没有驾驶失误,但仍被罚款1500欧元。这说明严格的法律法规也适用于此类车辆。根据轮椅的类型,轮椅使用者有特定的限制。对于电动轮椅,限制为每千分 1.1,而对于自行车,限制通常为每千分 1.6。

金泽尔绍醉酒轮椅使用者的事件引发了有关依赖机动辅助设备的人的安全和法律框架的重要问题。虽然这些车辆提供了机动性,但它们也带来了危险,特别是当司机受到酒精影响时。因此,关于适当处罚和残疾人相关行动权利的讨论重新成为焦点,因为驾驶禁令往往对这些人来说造成不成比例的负担。

流动性的重要方面

法院已经在评估中表明,电动轮椅和其他机动车辆之间有必要进行区分。电动轮椅的速度较低,质量较小,这意味着它们的潜在风险较低。同时,它们可以在许多不允许自行车通行的区域使用。这需要特别考虑并敏感地处理法律要求,以免不必要地限制受影响人员的流动性。

这名来自金泽尔绍的 48 岁男子目前因该事件面临多项指控。这一悲剧凸显了酒后驾车和残疾人权利问题的复杂性。